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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苦盼产权证两年未果 已售商品房竟被抵押

[日期:2006-08-04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  汉网消息(记者秦杰 实习生张晓洁 袁佳丽 高洁)一业主购买商品房两年,迟迟拿不到产权证,后发现房屋竟被开发商拿去银行抵押贷款。昨日,中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。

  据了解,2004年5月10日,柳保国与湖北瞬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,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汉阳区东方华尔兹小区价值43万余元的商品房一套。双方签订合同后,柳支付了${text} 首期购房款25万余元,并在同年12月30日拿到房屋钥匙。

  按合同规定,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内,开发商应将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备案。开发商虽多次承诺尽快提供办证所需资料,但迟迟不兑现,使柳无法办理产权登记。

  今年4月,柳将告上法庭,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资料,协助办理产权证,并支付违约金1900余元。

 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,柳所购,已被开发商抵押贷款。

  鉴于“房屋已抵押,开发商没有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”,一审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,但驳回了柳的其他诉讼请求。柳不服,遂上诉至中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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